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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国内黄金交易迎来新税收政策。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黄金的卖方,将免征增值税。若未发生实物提货,交易全程免税;一旦提货出库,则根据用途区分征税方式。用于投资的黄金实行“即征即退”,交易所可开增值税专票;用于非投资用途的则直接免税,并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购入后用于加工销售的,按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新政明确,标准黄金指AU99.99、AU99.95等四种纯度,且单块重量为50克至12.5公斤的金条金锭。投资用途包括直接转卖或制成含金量超99.5%的金条、金块,以及央行批准的法定金币(熊猫普制币除外)。若购入后改变用途,须在6个月内申报,仅可变更一次。违规操作或涉骗税行为,将被暂停开票资格并取消退税待遇。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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