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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通知》的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是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允许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并可自主结汇使用。H股“全流通”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分红将以人民币形式派发。同时,企业可自主选择外汇风险管理方式,通过银行或券商办理相关业务。
此外,新规简化了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除特殊情况外,相关登记由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发行上市登记时限从1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同时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若因特殊原因未达成交易,剩余资金也需及时汇回。对于合理境外使用需求,企业在上市前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后,可将资金用于境外投资或放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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