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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下午4点,香港高等法院对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家族信托纠纷案作出裁决。案件涉及宗庆后的子女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他们指控宗庆后独女宗馥莉擅自转移信托资产,并要求法院冻结相关账户。被告还包括一家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的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裁定宗馥莉不得提取或抵押涉案账户中的约17.99亿美元资产。
这场争端源于宗庆后生前的一系列安排。2024年1月下旬,他手写了一份文件,指示为三位子女各设立7亿美元的信托基金。同年2月2日,宗庆后签署了《委托书》,指定宗馥莉为受托人,负责设立三个境外信托,受益人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女。同日,宗馥莉签署确认函,同意接受委托,并成为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唯一股东。然而,原告方指出,宗馥莉并未按协议完成信托设立,导致纠纷升级。此外,宗庆后在去世前立下的两份遗嘱中,并未将三位“弟妹”列为受益人,这也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目前,法院尚未对信托的最终归属作出裁决,相关争议仍待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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