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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手,违规减持迎来“明码标价”时代。4月17日,《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公开征求意见,首次将减持违规行为精准划分为三类:绝对不能减(如限售期内抛原始股)、相对不能减(如超比例或未预披露减持)、未按规定暂停交易(违反“慢走规则”)。其中,首发原始股在限制期内转让属重点打击对象,最高可罚转让金额的1倍;其他违规行为也按危害程度分档量罚,罚款比例从10%起跳,上不封顶。
规则不再模糊执法,而是用数字说话——转让比例超5%且金额过5亿元,直接触发从重处罚;不足2%或金额少于4000万元,则归入从轻档。购回股票、主动报告、及时纠错等五种情形可获从轻处理;而绕道减持、借户操作、配合财务造假等六类行为,一律从严从快。监管不留死角,也拒绝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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