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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实控人陈峰为绕过监管,拉拢资质存疑的私募江苏熙华结成一致行动人,将持股比例悄悄推高至29.37%。随后又借他人账户“蒙面增持”3%股份,一举突破30%要约收购红线,却未履行任何披露与要约义务。更严重的是,他隐瞒代持变动,导致公司年报、半年报中实控人持股数据失真,构成信披违法。浙江证监局最终开出450万元罚单,其中300万元针对虚假记载,150万元针对违规收购。

这类操作并非孤例。康伟、汤奇青隐瞒一致行动关系操纵好利科技;苏交科大股东王军华、符冠华借配偶名义设私募产品隐匿持股;美尚生态董事长王迎燕联手已吊销的永树资产操纵股价巨亏2.38亿元……背后逻辑如出一辙:专挑治理松散、员工稀少、信息不透明的小私募合作,图的就是好控制、易藏身、难察觉。监管早已盯紧这条灰色通道,违规者终将付出真金白银与市场信用的双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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