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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承销费率最近冒出几个“高价”案例:潮州信和城投、大冶湖高新发债项目中标费率分别达1.15%和1%。表面看,这像是行业告别“内卷”的信号。但细究发现,这些发行人多为首次发债或评级不高的中小国企,中标券商也以中小机构为主——高价本质是“保发行”的务实选择,并非全行业回暖。

监管早已出手整治低价乱象。去年7月广发银行二级资本债招标中,有机构承销费低至0.000002%,直接触发交易商协会自律调查。新规明确禁止低于成本报价,多数券商备案的费率下限已设在万分之五或百万元起。低价虽难见明面,但“赔本赚吆喝”仍未绝迹——冲排名、搭基金业务,仍是不少券商的真实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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