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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出台养老用地新政,直击用地成本高、空间不足等痛点。政策明确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养老设施,规划方案须经民政部门同意;老龄化严重地区可提高养老用地比例,优先用好存量空间。
供地方式更灵活,非营利性机构用地应保尽保,可划拨使用;营利性项目支持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出让金两年缴清。闲置商业楼、旧厂房、边角地等改造成养老设施,五年内不需变更用途、不增收地价。农村闲置集体用地也可建幸福院、邻里互助点,不占耕地。温泉康养、森林旅居等新业态还能打包配置林地、水域等资源,推动银发经济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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