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腾赚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wulanwray@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最高法最近发布了几个关于物业纠纷的典型案例,给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划了重点。今后,物业不能再用断电、禁用门禁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种做法被明确认定为违法。同样,业主也不能因为房子本身的设计问题或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这些属于开发商的责任范畴,和物业没关系。规则讲得很清楚:该谁管的事就该谁负责,不能互相扯皮。
另外,如果小区通过正规程序换掉了老物业,原物业公司必须按时退场、交还资料,否则就算继续待着也不得收钱。法院还明确,物业公司不是业主,无权起诉挑战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的决定。更有意思的是,有地方法院直接把法庭搬到小区里,现场开庭调解,一上午就化解了一百多个潜在纠纷。这种“办一个案子,解决一片矛盾”的做法,既讲法理也讲人情,真正让司法服务走进了百姓生活。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