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腾赚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wulanwray@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2025年10月14日,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波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波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缓期满转为无期徒刑后,将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涉案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24年,王波利用担任赤峰、包头、呼和浩特等地领导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超4.49亿元。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公平,造成恶劣影响。鉴于其有重大立功表现,部分受贿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问题,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多数赃款已被追回,法院决定对其宽大处理,不立即执行死刑。该案于同年6月26日公开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王波当庭认罪,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旁听。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