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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国内五大期货交易所——中金所、上期所、广期所、大商所、郑商所正式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并同步公布相关报告要求。此举是对证监会此前发布的《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的落实。管理办法将于10月9日正式实施,过渡期为半年。
管理办法统一了核心框架,涵盖程序化交易报告、系统接入、主机托管、交易监测与自律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明确了四类需履行报告义务的交易者:一是单日出现10次以上、每秒10笔以上报撤单行为;二是交易指令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三是使用自研或定制软件;四是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相关交易者需提交账户信息、交易与软件详情等内容,并通过期货公司等中介机构在5个交易日内完成报告。
过渡期内,现有程序化交易者需完成委托协议签订并完成报告流程。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履行的,将被禁止继续交易。高频交易者还需额外报告策略类型、报撤单频率、服务器位置等信息,具体标准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交易所还对技术系统提出明确要求,必须具备异常监测、阈值管理、应急处置等功能。主机托管资源和交易席位的使用也将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违规行为,交易所可采取电话提示、限制开仓、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等自律措施。期货公司若未尽核查义务,也将面临相应处理。
整体来看,《管理办法》以“先报告、后交易”为原则,强化对程序化交易的全流程监管,推动期货市场更加规范、透明、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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