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腾赚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wulanwray@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任何形式的“不缴社保”约定均属无效。该司法解释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只要涉及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一律无效。劳动者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补缴社保后,如已将社保费用以补助形式发放给劳动者,可依法要求返还。
这一规则旨在强化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同时分散企业的用工风险。最高法还公布了一则典型案例:2022年7月,朱某入职某保安公司,双方约定以社保补助代替社保缴纳。朱某随后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法院最终判决公司需支付补偿,明确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双方约定无效。
专家指出,社保缴纳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协议规避。新规对企业而言意味着违规成本上升,即使劳动者同意不缴,事后仍可反悔并获得补偿。对劳动者来说,虽然短期内到手收入可能减少,但长期来看,养老、医疗等保障将更稳固。
与此同时,专家也提出了一些优化建议。例如,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参照疫情期间做法给予社保缓缴或减免支持;对灵活就业群体,可探索分档缴费、降低门槛等方式,让更多人纳入社保体系。总体来看,新规有助于推动社保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但也需要配套措施缓解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压力。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