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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公开了一起严重的银行欺诈案,工商银行乌鲁木齐钢城支行前副行长郭继轩因私刻公章,假借理财名义骗取客户800万元,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务。郭继轩已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尽管受害者龚某试图以表见代理为由,起诉工商银行偿还其800万理财款项,但二审法院均判定银行无责,驳回了龚某的诉求。
案件显示,2015年,郭继轩利用职务之便,与龚某签订虚假理财协议,骗得巨款。协议上伪造的公章和银行名义使其得以得逞。然而,理财期满后,郭继轩未能归还本金和利息。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金额巨大,维持原判。银行方面则证实从未开展过此类理财业务,且协议公章系伪造,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龚某对郭继轩的身份过于轻信,自身存在过失,郭继轩的犯罪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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